关于2023年度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半收费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常熟市贯彻落实省、苏州市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50条)要求,减轻个体工商户成本负担,现对常熟市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费用实行减半收取,具体措施如下:
减半实施期限:2023年2月18日~2023年12月31日。
减半收费对象:常熟市个体工商户
适用范围:产品质量委托检验
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: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、收费减免申请单(加盖公章)
咨询方式:0512-52876199
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
2023年2月18日